最近因為在籌備一本雜誌,與不同人做了些訪問,包括大熱的Bull Empire和香港Web 3最成功的公司Animoca Brands,綜合出一些想法。以下比較宏觀,實際的web 3.0留給雜誌中訪問了的各位。
Web 3.0會否改變世界?
首先要說說Web 1.0和Web 2.0,因為現在的Web 3.0,像歷史重演進化過程。自從有了Web之後,基本上我們在網絡上慢慢建立起一個平行宇宙,把人類的行為 - 紀錄和交換資訊,到表達和交流情感,再去到建立貨幣和產權,把經濟活動網絡化。
Web 1.0指的是WWW,最記得是兩個網站 - Yahoo和The Million Dollar Page。當WWW令到每人自己做的網站能連結起來,是Yahoo把數十萬個網站做了Indexing,當年最愛在Yahoo的directory(想像一下HK01不同類別下面是不同的網站)看不同的分類中的網站,直至Google的出現把Indexing和Searching變得intuitive,把雜亂無章的資訊變成你想看甚麼直接輸入便找到。The Million Page則是Web 1.0廣告的第一代,在無數的資訊中,怎樣才能「被人發現」?The Million Page提供一個「平台」,把電腦一個頁面上的1百萬個pixel像地鐵的牆身變成看得到的廣告牌。只要一個網站人流夠多,便可以替買了1百萬個pixel上不同大小的品牌及公司賣廣告,是另類的limited space indexing - Sandbox的地驟眼看上去像The Million Page。不同的是,Web 3.0背後的infrastructure不再只有平面,而加上了Web 2.0的social(把人類在WWW上找個idendtiy)和更複雜的programming(可以玩遊戲、聽音樂、甚至工作)。
Web 2.0賦予了WWW社交。Facebook和Instagram是最佳代表,但ICQ和MSN才是始祖。從Instant messaging到profile building,我們仍在發展2.0,加入不同的媒體和平台,但2.0基本上把我們的社交活動、表達情感從而建立關係,從現實世界帶到網上。到Discord的出現,容許instant messaging機構化、並把控制權交給了content creator(Whatsapp Business也是其中一種把IM機構化的工具,但控制權仍在Meta手上,發佈者並沒有太大的開發空間)。因此不要再問為何Web 3.0都用Discord,因為Web 3.0是content creator的世界,我們每個人都有機構化、成為成功的content creator的能力,建立喜歡看自己content的「社群community」。
Web 3.0最重要的發展,除了令大家相信虛擬貨幣外,還有「虛擬產權」NFT。社群就像國家(機構本來就是imagination,不論是國家、公司、或是社群),每一個社群有了產權和貨幣,便能發展經濟,互相交易 - DeFi和liquidity pool便利了社群間的貨幣交易,大社群(Ethereum、Sandbox)中能有小社群,能畫地圈地、能有個人獨一無二的頭像等。一言難盡,也看似有點亂,但就像你不是Kpop的粉絲,沒有入坑,自然不能明白,因為每個社群都有自己的語言和溝通方法。「虛擬產權」的implication實在難以用一段文字寫完,但每一個入了坑的我們都在幫助著推動產權 - 今時今日,你也不還在追著一張地產買賣合約跑,因為這是政府給你的產權證明。Web 3.0的美麗之處在於產權證明在code base本身,不可篡改,也不用任何政府蓋印。每個人也可以「立國」,亦可以交由國民自行治理(DAO)。
Web 3.0不會取代2.0,2.0亦沒有取代1.0。三者是並行,或者更好的表達是三個圓圈:Web 1.0是個大圓圈、包著2.0、再包著1.0。Web 3.0亦始終要以Web 1.0和2.0來推廣。
而香港能否追上Web 3.0的世界發展?
昨天學了一個term:搭雞棚。香港做NFT的人都在搭雞棚,還沒了解web3.0的世界,便要發行NFT,沒有community,沒有國,發行的產權還可信,可用嗎?
Utility之所以如此重要,因為產權必需售之有物。買樓也可以用來收租和自住。但沒有國、沒有用處的產權,我要產權的意義又何在?所以大家買NFT時,必須要小心選擇。
香港如果要搭上這一班船,我們還缺了這些立國(社群)、運行國家(社群)的人:要有頭腦的content creator,一個planner去計劃社和群的作用或價值(utility),community managermarket making去把社群建立起來,利用web2.0和1.0上推廣給未入坑的人,還有最重要的web 3.0 developer,把基建搭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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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有不少發展,除了一邊在做雜誌外,還有努力從VC投資轉型做builder,學會去營運公司的基本工。有人問,投資公司看了那麼多公司,對營運公司有幫助嗎?然而我只感到自己的不足,更加推動我去學習更多。
而VC的知識又有何用?之前很多文章都一直在寫香港startup ecosystem的不足,原來從一人公司、上至數百人的公司對fundraising的認識、投資或股權的用處仍是很不足。與其讓市場的資訊繼續不透明的運作,倒不如自己做更多structured的content。最有效的是workshop和Q&A,趁大家疫情在家,不如幫助founder增值自己。開辦很簡單的zoom fundraising和pitching deck的workshop。大家有興趣嗎?